对开发我国农村汽车市场的几点思考

[来源: 中国工业报     时间:2006-12-27]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汽车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有责任有义务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同时,新农村建设将促进农村汽车需求的增长和汽车市场的形成,为汽车工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我国汽车市场仍处于各类运输车并存、种类复杂、相对落后的状态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存在着城乡之间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农民收入大体只有城市居民收入的1/3,农村的道路质量和通行条件总体上还比较差。因此,这些年虽然我国的汽车工业快速发展,但主要受益者还在城市。农村现有交通工具仍处于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并存的状态,种类复杂,相对落后。

  据统计,2004年我国农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汽车仅有0.6辆,与发达国家每百户40~60辆的水平有很大差距。我国农村现有机动车承担的运输量仅占农村总运输量的30%左右,相比发达国家80%的运输量,比例也是严重偏低。目前农村汽车市场的产品还比较单调,低速汽车在农村汽车保有量中的份额为36.8%;各类载货汽车所占份额为13%;各类客车所占份额仅为4.6%,且大部分是小型面包车,其他都以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来替代使用。

  我国农村汽车市场的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目前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健全、市场运作不规范、价格体系不合理、配件和维修市场混乱、假冒伪劣配件充斥市场等问题。特别是经销网点稀缺,近一半的经销网点平均间距在100公里以上,有46.2%的用户由个体维修户进行车辆维修。

另外,汽车产品的油价偏高,税费征收主体多、征收额偏高、结构不合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严重,办证等手续不便且繁杂等问题,亦是影响农村汽车消费的突出因素。

我国农村汽车市场应采取分类规划发展

  根据有关专家预测,在“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时间内将是农村汽车市场黄金发展期,农村机动车开始进入升级换型期,汽车逐渐成为首选,目前农村市场以摩托车和低速汽车为主的市场格局开始发生变化。据统计,目前农村低速汽车和拖拉机的保有量约2000万辆,摩托车保有量有近4000万辆,远高于城市汽车的保有量,且基本为农民个人拥有,仅保有量更新和升级换型的市场就相当可观。

  根据农村和农村汽车市场的发展现状和特点以及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点,我国农村汽车市场的建设也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采取分类规划发展、区别产品种类的方针。

当前中国农村汽车市场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待开发市场”。其主要特征是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机动车保有量仍以摩托车和低速汽车为主。“待开发市场”基本以西部地区为主,包括陕、甘、宁、青、新、藏、滇、黔、川和渝等10个省区市的主要地区。现有机动车中以价格在万元或以下的低档车居多。

  第二类为“待培育市场”。其主要特征是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居中。虽然在机动车保有量中仍以摩托车和低速汽车为主,但汽车的保有量也占有相当比例,在10%左右。“待培育市场”基本以中部地区为主,包括黑、内蒙古、吉、晋、豫、鄂、湘、徽、赣9个省区。机动车中80%以上属于摩托车和低速汽车,价位在3万元或以下居多。

  第三类为“成长型市场”。其主要特征是地区经济发展相对发达,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机动车保有量中虽然摩托车和低速汽车仍占很大比例,但汽车消费市场已经显现,汽车在机动车保有量中占20%左右。以东部地区为主,包括辽、冀、京、津、鲁、苏、沪、浙、闽、粤、桂、琼等12个省区市。

针对不同的分类市场,企业应分别制订应对战略

  对于“待开发市场”,要找准有针对性的“入门级”车型。这类市场里,汽车更多地被作为生产资料和代步工具的统一体,农民更关注的是耐用、低廉、实用。因此,开发这块市场,价格仍是第一要素。

  对于“待培育市场”,要在重点做好汽车销售网点建设、方便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同时,研究开发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升级的产品,逐步由低速汽车向汽车过渡。从未来市场看,客车在5万~15万元的车型会比较畅销;载重车会以中吨位为主,价位在15万~20万元将受到农民欢迎,并向大吨位靠近;轿车消费开始显露,价位大致在8万元以下更为农民所接受。

  对于“成长型市场”,汽车已不只是作为生产资料,而渐渐成为消费品;轿车也开始驶入农民家庭。农村用户开始关注汽车的安全、舒适和服务质量。载重车需求方面向两极发展的趋势明显,重型车和轻型车将占主流;15万~30万元的客车更适合需要;而在轿车方面,未来的市场几乎和很多中小城镇一样。

汽车企业是开发农村汽车市场的主体

  发展农村汽车市场是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宏伟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企业、行业、社会、政府之间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担负起发展农村汽车市场的历史责任。

  企业是开发农村汽车市场的主体。目前,几大汽车集团一直在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并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用车,如上汽的“五菱之光”、长安集团最近推出的“长安之星6395”,还有江淮集团、北汽福田等企业的产品都深受农村市场的欢迎。甚至包括美国通用和日本丰田公司在内的外国公司也在研究中国的农村汽车市场。中国汽车生产企业要参考东、中、西部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各种不同的地理状况,开发农村用车,产品既要照顾到“安全、节能、环保”,又要兼顾“价廉、实用、可靠”;要把开发适销对路的农村市场用车当成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实践。

  在开拓农村汽车市场的过程中,行业协会要兼顾企业利益和市场需求,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前,在农村汽车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中确实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面对农村相对较低的购买力现状,如何生产出既适用又让农民买得起又让企业有利润的汽车;如何解决农民购车后得到方便周到的维修及服务,以及使用环节中负担过重的涉及多方利益的突出问题。行业协会要及时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农村汽车市场发展中的矛盾和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最后,建议政府为引导和促进农村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应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我国虽然已经将农用运输车和汽车纳入了统一管理,但由于我国农村的使用环境与城市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加上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条件与城市之间的明显差别,实际上存在着所谓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汽车管理和税费政策。应该从农民比较关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减免养路费、减少上牌证手续费用、简化年审手续和降低费用、增加燃油补贴等方面开展调研,制定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为发展农村汽车市场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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